虚拟货币 采矿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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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电大潮下,“挖矿机”也不再永动。

时下,多地拉闸限电成为热议话题,在这一情境下,官方发布消息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在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发现一处堆放虚拟货币“挖矿”设备的仓库,查获“矿机”10100台。

不仅仅是国内在打击偷电挖币的行为,马来西亚警方近日碾碎上千台比特币挖矿机,现场视频一度引起社交平台广泛关注。

查获矿机10100台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在巴彦淖尔市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发现一处堆放虚拟货币“挖矿”设备的仓库,查获“矿机”10100台。

报道称,这些“矿机”是外地虚拟货币“挖矿”清退设备,现场查验用电量为1104千瓦时。截至目前,内蒙古已清理关停45个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理论上可年节电65.8亿千瓦时,折合约200万吨标准煤。

从今年5月份起,内蒙古明显加大了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打击程度。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网站5月18日消息,内蒙古自治区能耗双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的公告》。举报范围包括: 虚拟货币“挖矿”企业(含其他多种隐藏形式“挖矿”企业和主体);伪装成数据中心享受税收、土地、电价等方面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等等。

随后不到十天,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惩戒虚拟货币“挖矿”行为八项措施(征求意见稿)》。其中指出,将对工业园区、数据中心、自备电厂等主体为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提供场地、电力支持的,依法加大节能监察力度,核减能耗预算指标;对存在故意隐瞒不报、清退关停不及时、审批监管不力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企业、通讯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主体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也将被严肃追究责任;对存在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的相关企业及有关人员,按有关规定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参与虚拟货币“挖矿”或为其提供方便与保护的,一律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半年来持续清理“挖矿”

实际上,今年3月份,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厅、能源局当地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若干保障措施》的通知。其中明确,要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

全面清退行动仍在持续中。9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发布关于清理虚拟货币“挖矿”政策机制研究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公告介绍,该研究项目主要内容包括主流矿机与服务器用电情况分析、清理虚拟货币“挖矿”行为相关依据、对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完成能耗双控目标任务的影响等十项内容。项目预算金额30万元以内,开标时间为9月15日上午9时30分。

9月15日下午,内蒙古发改委于其官网进一步披露上述项目的中标结果。结果显示,内蒙古蒙泽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29.5万元。有业内人士评价称,这也是当地发改委借助科技赋能虚拟货币监管的表现,进一步体现了其打击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决心。

“虚拟货币的挖矿项目对于电力的需求量和能耗很大,而对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来说机会是百害无一利。”上述业内人士表示,内蒙古一向是虚拟币矿企的重点布局区域,在南方水电功能不足的情况下,大量的机器被运送到北方这一供电大省。

一直以来,内蒙古当局对虚拟货币挖矿的打击保持着高压态势。

2019年11月,内蒙古工信厅就曾发布《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改委、公安厅、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检查清理整顿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的通知》。彼时,内蒙古自治区联合检查组赴部分盟市,对虚拟货币“挖矿”企业清理整顿情况进行联合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分析各盟市上报的材料,以自治区掌握的相关数据为基础,重点摸清与实体经济无关,规避监管,能耗较大,以“大数据产业”为包装享受地方电价、土地和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的虚拟货币“挖矿”企业。

马来西亚警方碾碎上千台比特币挖矿机

不仅仅是国内在打击偷电挖币的行为。近日,马来西亚警方也与当地电力公司Sarawak Energy采取联合行动,查获了1069台比特币挖矿机。就在不久前,警方将这些挖矿机摆放在警察总部的停车场,并用压路机将其彻底碾碎。

据《南华早报》报道,当地警察局副局长哈克梅尔·哈瓦里(Hakemal Hawari)表示,这次打击行动是在加密货币矿商涉嫌窃取Sarawak Energy价值200万美元电力之后进行的。随后,警方轧毁比特币挖矿机的现场视频在社交媒体上被广泛传播。

今年2月至4月间,当地警方进行了6次不同的突袭行动,总共销毁了价值约126万美元的加密货币采矿设备。根据当地法院的指令,警方选择粉碎而不是出售加密货币的采矿设备,这与其他国家采取的处理方式截然不同。

据了解,尽管开采加密货币在马来西亚并不违法,但在电力使用方面有严格的法律限制。马来西亚电力供应法第37条规定,随意篡改电线将被处以最高10万马来西亚林吉特(约合15.3万人民币)的罚款和5年监禁。据剑桥替代金融中心估计,马来西亚占全球比特币矿商总数的3.44%,已跻身全球10大矿场之列。

报道指出,加密货币采矿是创造新比特币的能源密集型过程。每当矿工们开始“挖矿”时,便意味着他们正试图用高度专业的计算机来解决复杂的数学问题。但满负荷运行这些机器会消耗大量电力,很可能会危及当地电力供应。哈瓦里表示,比特币矿商的偷电行为已经导致马来西亚沙捞越州美里市的3座房屋被烧毁。

虚拟币管控再加码

近日,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公开《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盛行,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洗钱、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我国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是明确的、一贯的。”上述负责人称,此次文件再度强调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特点的虚拟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等,包括泰达币等所谓稳定币,均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文件明确,虚拟货币兑换、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撮合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全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同一时间,国家发改委等11部门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称,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其中明确,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被列为淘汰类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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