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东莞发布
11月27日0—24时,我市新增109例无症状感染者(大岭山镇37例,寮步镇14例,常平镇14例,长安镇7例,塘厦镇7例,虎门镇6例,南城街道4例,厚街镇3例,东城街道3例,樟木头镇2例,谢岗镇2例,桥头镇2例,大朗镇2例,中堂镇1例,石龙镇1例,沙田镇1例,黄江镇1例,洪梅镇1例,高埗镇1例),其中45例在集中隔离发现,23例在居家隔离发现,22例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6例在密切接触者排查中发现,2例在跨区域协查发现,2例在主动就诊发现,9例在社区筛查发现。情况如下:
无症状感染者1—4,居住在长安镇新民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5,居住在虎门镇赤岗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6,居住在虎门镇白沙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7,居住在虎门镇南栅社区,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8—9,居住在寮步镇井巷村。
无症状感染者10—24,居住在大岭山镇连平村。
无症状感染者25,居住在东城街道温塘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26—27,均居住在常平镇土塘村,均为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28—30,居住在常平镇苏坑村。
无症状感染者31—33,居住在常平镇塘角村。
无症状感染者34,居住在常平镇金美村。
无症状感染者35—36,居住在塘厦镇林村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37,居住在塘厦镇横塘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38,居住在塘厦镇莲湖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39,居住在中堂镇中心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40—45,居住在大岭山镇连平村。
无症状感染者1—45均在集中隔离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46,居住在虎门镇南栅社区,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47,居住在寮步镇塘唇村,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48,居住在寮步镇寮步社区,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49,居住在寮步镇良平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50,居住在常平镇土塘村,外市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51—53,居住在塘厦镇林村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54—55,居住在厚街镇涌口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56,居住在高埗镇上江城村,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57—68,居住在大岭山镇连平村。
无症状感染者46—68均在居家隔离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69,外省来莞人员,抵达虎门镇即纳入管控。
无症状感染者70,居住在虎门镇白沙社区,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71—72,居住在寮步镇良平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73—78,为纳入闭环管理的重点场所重点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79—80,外省来莞货车司机,11月25日抵达谢岗镇。
无症状感染者81—82,外省来莞货车司机,11月25日抵达大岭山镇。
无症状感染者83—84,居住在大岭山镇连平村。
无症状感染者85,居住在东城街道同沙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86,居住在常平镇板石村,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87,居住在常平镇金美村。
无症状感染者88,外省来莞人员,抵达厚街镇即纳入管控。
无症状感染者89,外省来莞人员,抵达樟木头镇即纳入管控。
无症状感染者90,外省来莞人员,抵达沙田镇即纳入管控。
无症状感染者69—90均在闭环管理重点人员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91,居住在寮步镇井巷村。
无症状感染者92,居住在东城街道火炼树社区,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93,居住在常平镇朗贝村。
无症状感染者94,居住在南城街道鸿福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95,居住在大朗镇巷头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96,居住在桥头镇石水口村。
无症状感染者91—96均在密切接触者筛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97,居住在长安镇上沙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98,外省来莞人员,抵达长安镇即纳入管控。
无症状感染者97—98均在跨区域协查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99,居住在洪梅镇梅沙村。
无症状感染者100,居住在石龙镇西湖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99—100均在主动就诊发现。
无症状感染者101,居住在长安镇新民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102,居住在常平镇麦元村,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103,居住在黄江镇田美社区,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104,居住在南城街道胜和社区,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105,居住在南城街道新基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106,居住在南城街道鸿福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107,居住在大朗镇求富路社区,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108,居住在樟木头镇百果洞社区。
无症状感染者109,居住在桥头镇石水口村,外省来莞人员。
无症状感染者101—109均在社区筛查发现。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上述感染者主要涉疫场所如下:
桥头镇:
石水口村岭厦旧路266号;
石水口广场核酸采样点(石水口村北片一路);
鸿顺纸品有限公司(石水口村岭厦新路79号);
鸿顺纸品有限公司隔壁小卖部(石水口村岭厦新路80号);
石水口岭厦广场核酸采样点(银海路岭下幼儿园西侧约130米)。
东城街道:
如意出租房5栋(同沙新园商业街);
林云塑胶有限公司(同沙工业园创园街1号);
想家便利店(同沙新园商业街与创园街交叉口西20米);
胜星药店、大参林药店(同沙新园商业街如意出租房对面);
哈啰顺风车(车牌粤SD78269);
火炼树社区金锡路12号;
杰克琼斯服装店(鸿福东路1号);
鲍师傅糕点(鸿福东路1号);
美宜佳(鸿福东路1号白兰花广场1号门附近)
三津汤包(火炼树金锡路12号附近);
广隆蛋挞王(长泰路东城段3号146室);
鲜厨(火炼树金树路94号102)。
虎门镇:
富兴公寓(白沙社区白沙广场新社四巷);
南栅社区南新路二巷6号。
塘厦镇:
林村多仔岭四巷9号;
横塘园丰路1号宿舍;
渐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塘厦镇园丰路1号2栋);
横塘王记石磨肠粉店(塘厦镇新兴路20号105室);
林村新围仔20号;
东莞市非凡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塘厦镇新围仔巷65号);
林村新阳中路143号。
长安镇:
新民兴盛路十巷7号;
时兴百货(兴盛路九巷10号);
新民兴盛路十巷7号703;
穗鑫公寓(新民兴盛路6巷1号);
捷荣技术股分有限公司(新民路166号);
东莞市长安南粤百货商店(新民路173号);
零食有鸣(兴盛路11号);
今卤道店(兴盛路八巷10号102室);
活力旺豆浆王(新民路89号103室);
天猫小店(兴盛十巷9号);
怪噜饭(兴盛路十一巷10号)。
洪梅镇:
洪梅镇梅沙村东一巷68号;
华腾家具厂(洪梅镇梅沙村正腾工业园);
洪梅医院发热门诊(洪梅镇黎洲角担干洲);
梁强卫生所(洪梅镇梅沙村综合市场东北侧240米)。
寮步镇:
井巷建新路中远环保厂附近;
井巷村喜庆堂(沿新一街与福民路交叉口西80米);
保利心语3栋;
汤粉世家(保利心语小区外围商铺);
兴粮品(保利心语小区6号岗门口);
碧桂园1栋(教育路157号);
保利心语花园2栋;
保利心语花园17栋;
赣南土特产(保利心语花园6栋109室);
肉联帮(保利心语花园1215号);
雅聚假日公寓(环城路5号1099室);
好涞屋便利店(环城路5号101室);
长坑村委会旁边菜市场;
欧斯卡国际酒店(塘唇塘富路14号310房);
老北京炸酱面(塘唇沙海路96号104);
塘唇广场核酸检测点(塘唇福路牛始场小区西北侧约40米);
老四川麻辣烫店(流动摊档,塘唇沙海路58号101门口)。
大岭山镇:
光大山湖城6栋1单元;
梅林源康门诊部(梅林路梅林乐诺实验幼儿园西侧约90米);
美汇多超市梅林店(梅林路55号);
浩勋钢铁厂(连平连圩南街14号);
兴客旺百货(连圩路87号01);
盼盼早餐店(矿屋路2号对面);
隆江猪脚饭(连圩南街14号浩勋钢铁有限公司旁);
新新百货(连圩路42号);
兰州拉面大王(连圩路43号);
牛肉拉面店(梅林路25号101);
菜鸟驿站(连平圩85号101室);
广发便利店(连圩路66号);
家和百货(上高田一巷3号);
恒信批发商行(连平村连圩路2号);
万众百货(上高田一巷6号);
顺昌商行(连圩路与连平连圩一街交叉口200米);
正宗逍遥镇牛肉胡辣汤(上高田路与连马路交叉口西北220米);
收废品店(上高田2巷5号);
福建沙县云吞面馆(上高田2巷4号);
连平村连平圩9号510房;
美惠生鲜百货(连平村连圩路87号101室);
沙县小吃(连圩路75号);
赣鑫公寓(连平村);
陈贵富诊所(连平村连平圩2巷与连平连圩一街交叉路口);
贯兵饮食店(石锅鱼,梅林路43号103室);
建明药店(连平村连圩路87号);
湖南大排档(猪肚鸡,梅林祠堂旁);
连平村连圩南街70号303室;
连平村连圩南街601室;
上高田第五巷503号;
上高田12巷16号;
连圩南街27号307房;
光大山湖城7栋1单元;
东莞市建设工程检测中心(连马路183号);
连平圩连圩路46号503;
平价生鲜(连平圩连圩路一巷7号铺);
连平圩综合市场(连圩路与连平连圩一街交叉口东北100米)。
石龙镇:
汇星公寓(石龙镇京瓷路汇星商业中心);
中央豪门(石龙镇龙升路152号);
汇星核酸采样点(石龙镇京瓷路汇星商业中心);
农村商业银行西湖店(石龙镇上塘西路18号);
中国农业银行西湖店(石龙镇西湖中路268-272号);
东莞银行西湖店(石龙镇西湖中路208号);
麦当劳西湖店(石龙镇西湖中路星际湾花园111号);
石龙客运站核酸采样点(石龙镇西湖大道中18号石龙客运中心站);
石龙镇西湖龙田东路11号2楼);
东莞火车站茶山出口核酸采样点(石龙镇西湖社区环湖西路);
东莞站石龙广场(石龙镇西湖社区环湖西路);
东莞市第八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石龙镇西路三路68号)。
厚街镇:
郎瑞实业有限公司宿舍1楼(涌口新濂东路1号);
河南胡辣汤(厚环路88号);
涌口社区红花林公园采样点(富民路2号101);
涌口社区海月广场采样点(海月广场)。
黄江镇:
宏盛住宿(社贝村社贝路116号);
梁记早餐(社贝村社贝路三达网吧对面);
姐妹便利店(社贝二路与社贝路交叉口西南20米);
沙县小吃(社贝村康湖路38号106)。
常平镇:
朗贝白沙7街10号;
正马粮油(朗贝兴市九街18号101);
鲜味家常菜(朗贝兴市四街10号101);
常平第一肉菜市场(邮电七街1号);
电梯公寓(土塘村金炉一巷8号);
江西住宿(麦元村金地通工业园常东路280号);
兰州拉面(常东路282号);
美宜佳(麦元村常东路352号101);
常东路356号101室;
金辉公寓(下墟苏坑乐园十二街2号101);
东莞市东芳益彩服饰有限公司(下墟苏坑乐园十七街8号宿舍310);
盈二针织有限公司(塘角大道69号);
金美花园金泽台3座;
金美花园金淘轩7座;
好涞屋连锁便利店(金美村振兴西路101号102铺);
富民住宿(天桥路店,天桥路高宝科技园西北侧约190米);
山南农社(天桥路118号);
常德牛肉粉店(中元街12号110室);
柏曼酒店(原华泰酒店KTV,常平大道52号三楼、四楼);
夜市烧烤档时尚坊商业街店(金美路7号旁边第二家);
蓝月湾赏湖轩5楼;
明珠广场小区(天鹅湖路49号);
慕施毛织厂(塘角五街1号 );
金美围内西巷267号;
金美农贸批发市场(金美村振兴路88号);
文华百货(下墟苏坑乐园十一街2号102);
东莞国药下墟店(沙边街103号);
众意生活超市(沙边街松芳园);
老北京炸酱面(苏坑河边乐园路11号)。
南城街道:
塘贝新村八巷8号505;
杨柳路18号2单元;
榕树下2期齐鑫传媒(香园路泊寓城市青年家769文创园2店北侧约70米);
美成鲜超(杨柳路18号108室);
重庆面馆(莞太路南城段133号);
砂锅麻辣烫(新基北莲街2号之一铺);
天津包子(杨柳路力通楼8号铺);
美宜佳(杨柳路店,杨柳路85号之一铺);
十里稻湘(杨柳路40号);
凯哥酒馆(景湖湾畔公交站100米);
南城参芪医药(宏图路15号中信新天地4栋18号铺);
广旺甜品(塘贝新村一巷17号101);
姐妹饺子云吞(塘贝新村一巷10号102);
美宜佳(新天地店,宏图路15号188);
中信新天地4栋2单元(宏图路15号);
中信新天地4栋1单元(宏图路15号)。
大朗镇:
文莱商务公寓(巷头社区富华北路266号);
巷头警务室(巷头银井街3号);
凛茶对面(环球贸易广场3楼大厅);
巷头毛织文化公园采样点(巷头富康路302号);
馨乐庭松山湖公寓酒店(求富路长富西路268号2号);
德记烧鹅(求富路长富西路二街46号);
湘惠果品(聚新一路15号);
快乐嘀嗒(创新便利店,松柏朗行者山9号)。
松山湖:
工业西三路9号;
迎宾路广惠城轨A出口旁核酸采样点。
樟木头镇:
顺景花园3栋(莞樟西路9号);
福佳兴百货店(百果洞市场内)。
高埗镇:
大众住宿(上江城村江城西路12号);
美宜佳(上江城村江城西路商铺1-2号)。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周边地市疫情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防控形势不容乐观。请广大市民群众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牢固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社交距离。进入公共场所,要自觉遵守测温、戴口罩、扫场所码、查验行程卡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积极参加所在村(社区)、单位组织的核酸检测。
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 全国重点地区来(返)莞人员健康管理措施
2. 外市(除上述区域)来(返)莞人员请落实核酸“三天三检”
三天三检:来(返)莞后完成“落地检”,在第2、3天每天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落地检”阴性结果出来前要严格居家或留在酒店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不聚餐、不去人群密集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场所、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密闭经营场所等)、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第5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原则上未落实“三天三检”不返岗或上岗。
3. 严格落实“落地检”
旅客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乘坐飞机、高铁、列车、跨省长途客运汽车、跨省客运船舶等交通工具。
严格落实“落地检”:来(返)莞旅客、自驾车司乘人员等从外省、市来返莞后主动在火车站、长途客运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地设置的核酸采样点完成一次核酸检测。货车司乘人员在高速公路出口双采双检(抗原+核酸)。
4. 请广大市民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避免前往高风险地区及疫情相关地区。
未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的,要主动到指定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11月28日
新增6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2022年11月27日0时至24时,全市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6例。
新增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6例,其中马来西亚输入1例,萨摩亚输入1例,厄瓜多尔输入1例,荷兰输入1例,德国输入1例,柬埔寨输入1例,该6例个案入境后,按全程闭环管理程序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期间检测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即转东莞市第九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来源:东莞疾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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